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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龍海市12315投訴臺依法調解一起化肥質量糾紛投訴案件。
12月2日,龍海市菜農高先生到郭某經營的農資店購買西紅柿化肥,在經營者的推薦下,以75元的價款購買了一包微量元素化肥,回家后對西紅柿進行追肥。10多天后,高先生發現撒施化肥的西紅柿植株沒有增高,葉色也沒有增濃,懷疑化肥質量有問題,于是找經營者要求賠償,卻交涉未果。
龍海市12315投訴臺接訴后,執法人員當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取證。經查,經營者銷售給消費者的微量元素化肥是瓜果的葉面肥,只適應西紅柿的中期追肥,適應泡水噴施。由于經營者售肥時沒有向消費者指導施肥方法,導致消費者錯將此肥以撒施方式進行追肥,導致肥效不佳。
執法人員立即組織雙方協商調解。經調解,經營者一次性賠償消費者經濟損失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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